分子式: | C7H5N3O7 |
分子量: | 243.15 |
有害物成分: | 2,4,6-三硝基间甲酚 |
健康危害: | 本品有毒,遇热分解出有毒的氮氧化物烟雾。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 |
燃爆危险: | 本品属爆炸品,易燃。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摩擦、震动、撞击,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用大量水灭火。禁止用砂土压盖。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使用无火花工具收入塑料桶内。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碱类、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易(可)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完毕,彻底清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外观与性状: | 黄色针状晶体。 |
熔点(℃): | 107 |
相对密度(水=1): | 1.68 |
闪点(℃): | 无意义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丙酮。 |
主要用途: | 与苦味酸混合,用于装填手榴弹。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碱类、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易燃或可燃物。 |
急性毒性: | LD50:168 mg/kg(小鼠腹腔)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引爆。 |
危险货物编号: | 11060 |
UN编号: | 0216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货车编组,应按照《车辆编组隔离表》进行。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不得与酸、碱、盐类、氧化剂、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属粉末等危险物品及钢铁材料器具混装。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停留时应严格选择停放地点,远离高压电源、火源和高温场所,要与其它车辆隔离并留有专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