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354-32-5 |
名称: | 氯化三氟乙酰 三氟乙酰氯 trifluoroacetyl chloride |
分子式: | C2ClF3O |
分子量: | 132.5 |
有害物成分: | 三氟乙酰氯 |
健康危害: |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具有剧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和痉挛,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接触后可有烧灼感、咳嗽、喘息、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有毒,具强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遇潮时对大多数金属有腐蚀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物。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密闭型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酸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防止钢瓶碰撞、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TLVTN: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未制订标准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密闭型防毒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 |
熔点(℃): | -146 |
沸点(℃): | -27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4.6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禁配物: | 强还原剂、强酸、易燃或可燃物、水。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危险货物编号: | 23037 |
UN编号: | 3057 |
包装类别: | Z01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还原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