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CIF5 |
分子量: | 130.45 |
有害物成分: | 五氟化氯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眼睛、鼻和粘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遇潮气或水释出刺激性腐蚀性的氟化氢烟雾。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有毒,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强氧化剂。与易燃物、有机物接触易着火燃烧。与水、硝酸、金属接触发生强烈反应。遇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烟气。遇潮时对大多数金属有腐蚀性。 |
有害燃烧产物: | 氯化氢、氟化氢、氯化物、氟化物。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腐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排风机将漏出气送至空旷处。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密闭型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与硝酸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硝酸、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中国MAC(mg/m3): | 1(F) |
TLVTN: | 2.5mg(F)/m3 |
监测方法: | 氟试剂-镧盐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密闭型防毒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非易燃性气体,遇潮气产生白色腐蚀性烟雾。 |
熔点(℃): | -102 |
沸点(℃): | -13.9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4.5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主要用途: | 用作氟化剂。 |
禁配物: | 易燃或可燃物、水、硝酸。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安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危险货物编号: | 23021 |
UN编号: | 2548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