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123-77-3 |
名称: | 发泡剂AC 偶氮二甲酰胺 azobisformamide azodicarbamide |
分子式: | C2H4N4O2 |
分子量: | 116.10 |
有害物成分: | 偶氮二甲酰胺 |
健康危害: | 受热分解释出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资料报道有致突变作用。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易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氮气。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外观与性状: | 无臭的黄色粉末。 |
熔点(℃): | 225(分解) |
相对密度(水=1): | 1.65(20℃) |
燃烧热(kJ/mol): | 1090 |
闪点(℃):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600(g/m3)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醇、苯、丙酮等。 |
主要用途: | 广泛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ABS树脂等的发孔剂。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
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危险货物编号: | 41039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须报铁路局进行试运,试运期为两年。试运结束后,写出试运报告,报铁道部正式公布运输条件。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