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 | C10H12 |
分子量: | 132.20 |
有害物成分: | 四氢化萘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皮肤、眼、粘膜有刺激性。高浓度有麻醉作用。摄入引起胃肠道刺激,肝、肾损害及绿色尿。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头痛、不适及上呼吸道刺激。可有特殊的绿色尿。可致皮炎。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中国MAC(mg/m3): | 100 |
TLVTN: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未制订标准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 具有与萘相似的气味。 |
熔点(℃): | -35.8 |
沸点(℃): | 207.6 |
相对密度(水=1): | 0.98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75 |
闪点(℃): | 71 |
爆炸上限%(V/V): | 5.0 |
爆炸下限%(V/V): | 0.8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剂、内燃机燃料, 也可作为上光剂和涂料中松节油的代用品。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光照。 |
急性毒性: | LD50:2680 mg/kg(大鼠经口);173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
刺激性: | 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500mg,重度刺激。家兔经眼: 500mg,开放性刺激试验,眼睛刺激。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包装类别: | Z01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